發布日期:2022-07-14 點擊率:30
昨日,央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一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提出信貸優先投放的“九大領域名單”。其中,中央項目融資、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融資依次排在該名單的前三位。
今年以來,積極財政相關的中央項目已陸續進入實施階段,金融機構正逐步落實對這些項目的配套融資,《意見》鼓勵“銀團貸款”來分散風險、加強信貸支持力度。
針對農村地區融資“擔保難”的痼疾,《意見》提出積極擴大有效擔保物范圍,積極發展“林權”抵押,探索“土地經營權”抵押。《意見》還重申了要加快設立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服務機構,支持金融機構發放并購貸款,及時滿足中小企業合理的并購融資需求。為擴大內需,《意見》還特別提出,要加大對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此外,《意見》還提出了包括產業轉移、經濟結構優化和區域經濟等其他領域的信貸融資指導意見。
中央項目:位列融資首位
對中央投資計劃內已經啟動、正在建設中的項目,要保證必要的信貸配套資金及時安排和足額撥付;對符合中央新增投資投向、正在報批或需要繼續完善新開工條件的項目,要高效率、扎實做好信貸審查和信貸資金撥付的前期準備工作。
鼓勵地方政府通過增加地方財政貼息、完善信貸獎補機制、設立合規的政府投融資平臺等多種方式,吸引和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央投資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
鼓勵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銀團貸款,為符合條件的大型中央政府投資項目提供有效信貸支持。
三農:“土地經營權”獲準抵押
穩步推進農村融資性擔保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有效完善農村信貸風險分擔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開辦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積極發展林權抵押貸款。同時,大力開發符合農村實際特點的“信貸+保險”金融服務新產品。
大力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農村微型金融,有效擴大農村小額貸款的覆蓋面,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縣域內當年涉農貸款投放超過規定比例的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并實施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
中小企業:支持并購貸款融資
加快設立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服務機構,鼓勵各金融機構自主創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模式和業務流程。支持金融機構發放并購貸款,及時滿足中小企業合理的并購融資需求、擴大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試點規模。在銀行間市場加快推出高收益債券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分擔機制。支持地方政府在加強信用環境和金融生態建設的基礎上,通過資本注入、風險補償等方式增加對信用擔保機構的支持,推進設立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激勵和促進金融機構穩步提高中小企業貸款比重。
消費信貸:鼓勵普通商住房消費
有針對性地培育和鞏固消費信貸增長點,集中推進汽車、住房、家電、教育、旅游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產業信貸消費。
加大對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做好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并重組有關企業或項目的融資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務。支持資信條件較好的房地產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拓寬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
完善汽車融資管理制度,加強汽車經銷商的貸款管理,擴大汽車消費潛在市場。鼓勵和支持各商業銀行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多方面的業務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擴大汽車貸款證券化規模,拓寬汽車金融公司融資渠道。
在積極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重點項目、重點產業和重點區域加大信貸支持的同時,兩部委要求各家機構要全面加強信貸結構監測分析和評估,對轄區內信貸資金投放的結構、節奏和進度的動態信息要及時把握,心中有數。在加強信貸結構調整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止金融機構貸長、貸大、貸集中和嚴重存貸期限錯配產生新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市場準入標準、達不到國家環評和排放要求的項目,要嚴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依法加強監督檢查,切實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